新疆住院报销起付标准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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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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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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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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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00元
注:同一年度内多次住院时,第二次起付标准降低至首次住院起付线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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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4000元(2024年5月1日起调整)
注:超过3万元部分纳入大额医疗保险报销,最高支付限额12万元
二、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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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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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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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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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200元
注:乡镇卫生院起付线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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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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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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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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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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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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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基金支付限额 :单次最高300元(2024年调整后),年度累计最高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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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费用报销 :按住院政策执行,起付标准为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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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住院报销 :顺产300元,剖宫产500元/人
以上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部分细节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