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医保门诊限额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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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中卫市医保门诊费用的起付标准为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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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基本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的,且符合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分别为50%、60%、65%,城镇职工医保起付标准以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为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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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普通门诊统筹最高支付限额控制在330元(含一般诊疗费)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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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一个医保年度内,特殊病种门诊免报额度为400元,符合规定治疗范围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与普通住院待遇相同。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信息可能会随着相关政策的变化而更新,建议关注当地医保部门发布的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