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职工医保政策规定,女职工享受退休待遇的最低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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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
女职工需累计缴纳职工基本医保满 25年 ,且实际缴费年限(即个人缴费部分)满 15年 ,方可办理退休待遇确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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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
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 55周岁 (部分地区可能延长至58周岁,需以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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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过渡与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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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1日前已参保但未达年限的职工,需在2025年底前补缴至最低年限,否则无法享受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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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日起,全省统一最低缴费年限为男30年、女25年,未达年限的职工需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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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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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退休前缴费年限未达标,可通过一次性补缴或继续缴费至达标年限后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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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计算包含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如单位缴费部分)。
以上信息综合了山东省医疗保障政策文件及政府公开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