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病医保的覆盖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由政府从医保基金划拨资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对参保人患高额医疗费用大病、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二次报销。
-
大病医保资金保障:从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使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对参保大病患者需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之后还要逐步提高,有效减轻大病患者就医负担。
-
大病医保参保条件:学生儿童(包括学龄前儿童)、老年人以及其他无业居民。有工作的、有正式职业的则不属于这个范围。
-
北京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检查、治疗项目中使用大型医用设备及单项费用在200元(含)以上应当由个人先行负担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中的乙类应当由个人先行负担的医疗费用。
-
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大病保险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起付标准以上(不含)部分累加5万元(含)以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基金支付50%,超过5万元(不含)以上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基金支付60%,上不封顶;大病保险一个医疗保险年度结算一次。
北京大病医保的覆盖范围广泛,不仅包括特定的病种,还涵盖了高额医疗费用的二次报销机制。同时,它也明确了参保条件和报销比例,为参保人提供了较为全面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