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潍坊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报销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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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起付标准分别为100元、300元、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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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职工医保支付比例分别为80%、70%和6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分别为85%、75%和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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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在职职工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3500元,退休人员为4500元;对超过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以上的费用,由大额医疗补助资金支付,支付限额为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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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结转、不累加到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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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签约管理:自2024年1月1日起,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取消签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限制,可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按规定联网结算。
以上就是潍坊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报销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