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烟台社保断交是否可以补交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以下是对烟台社保补缴政策的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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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身份补缴:
- 对于企业职工身份的补缴,规定了两种情况。一种是由于企业原因未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经法院判决、调解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调解)后,企业应按生效的法律文书为职工补缴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另一种是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果发现单位欠缴或少缴社会保险费,职工可以向社保经办部门投诉维权,社保经办部门会及时受理并核定应缴未缴数额,移交税务部门进行欠费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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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身份补缴:
- 对于个人身份的补缴,也规定了两种情况。一种是具有烟台市户籍,曾在烟台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过工作经历,但因各种原因未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或中断缴费的人员,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个人身份申请补缴。另一种是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人员,满足一定条件也可以以个人身份申请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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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退休年龄但缴费不足15年的情况:
- 如果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可以在待遇领取地申请延长缴费5年(60个月),延长缴费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足15年。
烟台社保断交是可以补交的,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补缴方式,并准备相应的材料。同时,建议及时关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最新政策,以便了解最新的补缴规定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