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0元/月
根据2024-2025年鞍山市社保政策,最低缴费基数标准如下:
一、职工社保最低缴费基数
- 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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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基数为2018年鞍山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即 230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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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缴费基数为2018年全口径平均工资的300%,即 11450元/月 。
- 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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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基数为2017年鞍山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即 2460元/月 (2017年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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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缴费基数为2017年全口径平均工资的300%,即 12280元/月 (2017年数据)。
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最低缴费基数
- 按2017年鞍山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0187元)的60%确定,即 30120元/年 (分五档:60%-100%档)。
三、缴费基数计算规则
- 上限与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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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资高于当地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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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低于60%的,按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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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于两者之间的,按实际工资申报。
- 新招用职工
- 以起薪当月工资为缴费基数。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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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8%,单位22%;医疗保险单位10%,个人2%+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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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口径平均工资用于计算灵活就业人员及部分参保职工的缴费基数上限。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