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产生育津贴发放天数及对应月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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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基础标准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顺产生育津贴按98天计算。若按30天/月折算,约为3个月零8天。 -
地方延长政策
- 北京:实际产假为158天,但生育津贴仅核算128天(约4个月),剩余30天由用人单位协商支付工资。
- 合肥:在98天基础上,符合地方奖励政策的增加60天,合计158天(约5个月)。
- 青岛:顺产生育津贴直接按158天发放。
- 广西:生育一孩、二孩津贴为128天(约4个月),三孩及以上为15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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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说明
- 若存在难产、多胞胎等情况,津贴天数会额外增加(如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 津贴金额计算公式为: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津贴天数。
综上,顺产生育津贴的发放月数因地区政策差异较大,基础为98天(约3个月),部分地区延长至128天或158天(约4-5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