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是否需要披露一季报业绩预告取决于是否存在需要披露的特定情况。以下是详细说明:
- 1.创业板:强制披露:创业板上市公司必须披露一季报业绩预告。具体时间要求为:如果上年度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月31日之前,则最晚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本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如果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4月份,则需要在4月10日之前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 2.深圳交易所:非强制披露:对于深圳交易所的其他板块(如中小板),只有在预计第一季度业绩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才需要在4月15日前披露业绩预告:净利润为负值;扭亏为盈;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
- 3.上海交易所:非强制披露:上海交易所对季报和半年报没有强制性的业绩预告要求。只有在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才需要在1月31日前披露业绩预告:净利润为负值;扭亏为盈;净利润同比增长或下降50%。
一季报是否需要预报取决于公司所在的交易所和是否存在上述特定情况。如果没有这些情况,公司可以选择不披露业绩预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