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一、基本条件
- 参保状态正常:所在单位需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用),且参保状态正常。
-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需符合国家和河北省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二、缴费年限要求
- 省本级参保职工:需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满12个月(单位需按8%费率缴纳)。
- 其他地区参保职工:需满足当地政策要求(如承德市要求“参保状态正常”),具体缴费期限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三、特殊情况
- 省外生育:
- 在省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生育,需现金垫付医疗费用。
- 通过“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申报医疗费用后,系统自动生成生育津贴申领信息。
四、其他注意事项
- 申报流程:
- 省本级职工需通过“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维护个人银行信息并提交申请,由单位审核后报送医保部门。
- 津贴发放至个人的政策自2025年3月25日(省本级)起实施。
五、排除情形
- 中断缴费且未补缴的,需重新缴费满3个月后才可享受医保待遇(含生育津贴)。
以上条件需综合满足,具体执行细节建议通过“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或当地医保经办机构进一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