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材料和《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上报的时间要求如下:
- 1.用人单位的申报时限: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遇到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 2.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的申报时限: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在上述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3.特殊情况:如果超过1年期限是由于非劳动者自身原因导致的,例如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用人单位原因、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等,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1年期限内
工伤上报的常规期限是30天,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申报,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1年内自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