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退休年龄医保不够 25 年,通常有以下几种补缴方式:
- 一次性补缴:在某些地区,允许即将退休的职工一次性补交医疗保险费,以满足所需的缴费年数。如安徽省规定,累计缴费年限不足的,可以按照退休当年度缴费基数一次性补缴至规定年限。济南市规定,参保人在该市办理退休手续时医保缴费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男 30 年,女 25 年)的,可按照办理退休手续时省上年度全口径月平均工资的 60% 为基数,一次性补足所差月份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这种方式需要一次支付较大的金额,但能确保退休后可享有医疗保险福利。
- 继续缴纳:对于那些在退休时尚未满足 25 年医保缴费要求的职工,他们可以选择持续缴纳,直至累计达到规定的年数。如福州市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如果实际缴费年限满 10 年,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足 25 年的,可自愿选择申请延期缴费,但最多只能延期缴费 8 年,8 年后仍未达到累计缴费年限的要一次性补足。选择延期缴费的退休人员以福州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 10% 的缴费比例按年缴费。延期缴费期间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并入统筹基金,只计算缴费年限,不划入个人账户。
- 转为居民医保:对于无法一次性补缴或无法继续工作的职工,可转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尽管居民医保的福利相对较少,但它提供了基本的医疗保障,且缴费标准低,通常每年缴纳一定费用即可,没有经济压力。
不同地区的医保补缴政策存在差异,具体的补缴方式、基数、比例等都可能不同。例如,广西来宾市合山市规定,医疗保险累计缴费不足 25 年的,可以办理医疗一次性补缴,补缴基数为统计部门最新公布的上年度广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费率按补缴时当年统筹地区规定的费率执行,补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并入统筹基金,不划入个人部分。因此,建议到当地的医保部门详细咨询,以便了解准确的补缴政策并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