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最新医保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 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
实施时间:2025年3月1日起
管理对象:
- 定点医疗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负责医疗费用和医保基金结算审核的工作人员。
- 定点零售药店的主要负责人。
记分管理:
- 记1—3分:针对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如所在医药机构或科室受到要求支付违约金的协议处理,该人员负有责任的。
- 记4—6分:针对一般违法违规行为,如所在医药机构或科室受到医保部门行政处罚,该人员负有责任的。
- 记7—9分:针对较重违法违规行为,如为非登记备案相关人员冒名提供医保基金结算。
- 记10—12分:针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如所在定点医药机构或科室因欺诈骗保受到行政处罚,该人员负有责任的。
管理措施:
- 记分达到3分:由定点医药机构进行谈话提醒,组织参加医保政策学习。
- 达到6分:由医保经办机构进行谈话提醒,组织参加医保政策学习。
- 累积达到9-11分:暂停1、3、5个月支付资格。
- 一次性达到9-11分:暂停2、4、6个月支付资格。
- 累积达到12分:终止医保支付资格,1年内不得再次登记备案。
- 一次性达到12分:终止医保支付资格,3年内不得再次登记备案。
2. 中药饮片和医疗机构制剂纳入基金支付管理
通知时间:2024年4月2日
内容:
- 印发《福建省中药饮片纳入基金支付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医疗机构制剂纳入基金支付管理办法》。
3. 2025年全省医疗保障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5年2月14日
内容:
-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奋勇争先、再上台阶”要求,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巩固拓展三明医改成果。
4. 本级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基本医疗(生育)保险政策
发布时间:2025年2月6日
内容:
- 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的起付线、封顶线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 在医保定点基层公立医疗机构使用已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国家基本药物,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种不设起付线,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不计入起付线累计。
5. 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8日
内容:
- 支持定点零售药店开通门诊统筹服务。
- 逐步扩大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的药品范围。
- 药店门诊统筹处方要求和医保待遇。
6.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
发布时间:2025年1月26日
内容:
- 坚持基本医保覆盖全民,完善基本医保参保政策。
- 实行“两个激励”,对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和基金零报销人员分别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这些政策的出台,旨在进一步完善福建省的医保体系,提高医保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医疗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