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医保凭证可以办理报销,具体使用规则如下:
一、报销可行性
-
功能等同性
电子医保凭证与实体社保卡功能一致,支持门诊、住院、药店购药等所有医保业务,实现“一码通行”。
-
全国通用性
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签发,跨区域互认,全国范围内均可使用。
二、使用条件
-
医院支持
需确保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已开通医保电子凭证应用,部分城市(如河北、吉林等7个)已实现全面覆盖,其他地区需提前确认。
-
激活要求
通过国家医保APP、微信/支付宝等渠道激活,激活后生成唯一二维码,用于就医时扫码结算。
三、报销流程
-
实时结算
持电子凭证就医时,直接通过医院信息系统完成自动扣款,可立即结算可报销部分,不可报销部分从个人医保账户余额扣除。
-
手工报销
若遇系统故障无法实时结算,可先行垫付费用,后通过医保局指定渠道申请手工报销,无需再提供社保卡。
四、注意事项
-
辅助证件
部分情况下需配合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如未成年人就医)。
-
地区差异
目前全国尚未完全普及,建议提前通过医保局官网或APP确认当地支持范围。
五、常见问题
-
无实体卡怎么办?
可直接使用电子凭证办理所有医保业务,无需实体卡。
-
电子凭证失效怎么办?
重新激活即可恢复使用。
综上,电子医保凭证是医保报销的合法有效凭证,激活后即可正常使用,覆盖范围逐步扩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