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费用等级及年份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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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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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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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起付线1300元,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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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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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700元(部分病种如大骨节病、氟骨病等无起付线),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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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增病种(如慢性心力衰竭、银屑病等11种)纳入保障,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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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
- 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70%。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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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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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10%,二级医院8%,一级医院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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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调整后,第三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降至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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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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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起付线至5万元6%,5万至40万元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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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线至5万元8%,5万至40万元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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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线至5万元11%,5万至40万元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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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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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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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如重大疾病)累计最高支付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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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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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优惠
- 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门诊统筹报销比例提高至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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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补助
- 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用超过40万元的部分,由大额医疗补助保险支付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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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药品
- 需先自付4%后按76%报销(甲类药品除外)。
四、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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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日起,新增11个慢性病病种至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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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调整后,门诊统筹起付线降至200元,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
以上信息综合了2016-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执行以2025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