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职工要求单位补缴漏缴社保的详细步骤和注意事项:
一、与单位协商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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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证据
整理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社保缴费记录等材料,确认漏缴时段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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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沟通
向单位人事或财务部门提交补缴申请,说明法律依据(如《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要求单位补缴个人及单位应承担部分。
二、向社保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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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投诉
通过当地社保局官网或“掌上12333”APP提交投诉,需提供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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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投诉
拨打社保咨询电话12333,或前往社保局窗口提交书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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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效
社保部门一般会在15个工作日内调查处理,若单位拒绝补缴,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三、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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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时效
劳动者需在离职后1年内申请仲裁,逾期可能因时效问题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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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流程
提交仲裁申请时需附上证据材料,仲裁庭会裁决补缴社保,若单位拒绝执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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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纳金计算 :单位未按时缴纳社保的,社保部门可加收0.5‰至1%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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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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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倒闭但能提供工资流水、劳动合同等材料的,可通过法院诉讼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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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1日前参保但未满15年退休的人员,可选择“延五补差”补缴至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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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律依据与维权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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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的,由社保部门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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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途径 :
仲裁是前置程序,诉讼可针对单位拒绝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况。
建议优先通过协商或投诉解决,若单位拒不配合,可结合仲裁或诉讼维护自身权益。补缴过程中需注意保留所有沟通记录和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