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接种卡介苗的禁忌症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 1.早产儿和低体重儿:早产儿(胎龄不足37周)和出生时体重不足2500克的新生儿,因其生活能力不够成熟,暂不接种卡介苗,待体重增长至2500克以上且医学评估稳定后再接种
- 2.急性传染病:患有急性传染病的新生儿,如发热(体温超过37.5℃)、腹泻、严重消化不良等,应暂缓接种,待疾病痊愈一个月后再接种
- 3.免疫缺陷和免疫功能低下:患有免疫缺陷病或因恶性疾病导致免疫力低下的新生儿,以及正在使用皮质激素等免疫抑制治疗的新生儿,不宜接种卡介苗
- 4.严重先天性畸形和先天性疾病:伴有明显先天性畸形和先天性疾病的新生儿,如先天性心脏病、脑积水等,暂不接种卡介苗
- 5.皮肤病:患有湿疹、脓疱疹等全身性皮肤病的新生儿,暂不接种卡介苗
- 6.过敏体质:对卡介苗的任何成分过敏的新生儿,不宜接种
- 7.神经系统疾病:患有脑病、未控制的癫痫和其它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的新生儿,不宜接种卡介苗
- 8.其他特殊情况:如新生儿有顽固性呕吐、严重消化不良、皮疹及脓皮病等情况,暂不接种卡介苗。
- 9.结核病:疑似患有结核病的新生儿,应先进行结核菌素试验,确定未被感染后再接种卡介苗
- 10.其他慢性疾病:患有心、肝、肾等慢性疾病的新生儿,暂不接种卡介苗
新生儿在接种卡介苗前应进行全面的健康检查,确保没有上述禁忌症。如果有任何疑问或不确定的情况,建议咨询医生或当地结核病防治所的专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