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江西赣州输尿管结石微创手术医保报销政策如下:
一、基本报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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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治疗可报销
输尿管结石微创手术若在住院期间进行,其手术费、材料费、住院费等符合医保目录的费用可按住院政策报销。 -
门诊治疗不报销
若手术以门诊形式进行(如部分体外碎石治疗),普通门诊费用一般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但江西地区允许门诊特殊治疗(如体外激光碎石)按特定比例报销:职工医保报销80%,居民医保通过门诊统筹报销约65%。
二、报销比例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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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报销比例
- 住院起付线: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住院为650元;
-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
- 3万元以内费用,职工医保报销85%(退休人员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的60%);
- 3万-4万元部分,职工医保报销90%;
- 4万元以上部分,职工医保报销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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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限制
需使用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耗材及诊疗项目,目录外费用需自付。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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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要求
2025年起,赣州医保要求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直接结算医疗费用。若未直接结算(如未主动要求使用医保卡),后续无法通过零星报销渠道申请。 -
异地就医备案
异地就医需提前办理备案手续,否则可能降低报销比例或需返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
时间限制
零星报销需在医疗费用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四、操作建议
- 术前确认:向就诊医院的医保科或赣州市医保经办机构咨询具体报销目录及比例;
- 材料准备:住院期间保留费用明细、病历等单据,以备报销核查;
- 优先选择定点医院:确保直接结算,避免报销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