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个人医保卡可以通过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给家人使用,具体规则如下:
一、允许使用范围
- 适用亲属:
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部分地区政策扩展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 - 使用场景:
授权人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药店购药时产生的个人自付费用(如门诊、住院自付部分),但亲属的医保报销待遇仍按其自身参保类型执行。
二、使用条件
- 亲属参保要求:
被授权人需已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广西区内或区外参保均可。 - 绑定要求:
需通过官方渠道完成授权绑定,建立医保账户共济关系。绑定时需提供双方身份信息,且授权人需为广西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三、办理方式
- 线上办理:
通过“广西人社服务”微信公众号、“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或广西医保局官网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模块操作。 - 授权关系管理:
- 支持双向绑定(如夫妻互绑)及多人绑定(如同时绑定父母和子女)。
- 2021年12月前建立的绑定关系需重新授权。
四、结算流程
- 亲属就医时需出示本人医保卡或身份证,系统自动从授权人个人账户扣除应付金额。
- 若亲属为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使用身份证代替医保卡进行结算。
五、注意事项
- 跨省使用:
外省参保亲属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至广西,方可在住院时使用共济账户。 - 账户资金限制:
仅限共享个人账户余额,不可用于亲属医保报销范围外的其他费用。 - 禁止行为:
亲属需持本人医保卡就医,不得直接使用授权人医保卡。
通过上述政策,广西职工医保参保人可实现家庭成员间的医保账户互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