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惠保158元报销范围
苏惠保是由东吴人寿保险公司承保的一种保险产品,其报销范围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 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
- 报销条件:对符合所属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如未经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结算的,本产品不承担保险责任。
- 报销比例:
- 累计自付费用:2万元(含)以上,普通参保人员支付比例为90%,既往重症人员支付比例为30%。
- 累计合规自费费用:3万元(含)以上,普通参保人员支付比例为90%,既往重症人员支付比例为30%。
- 报销限额:累计给付金额达到100万元时,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2. 重度恶性肿瘤住院津贴保险金
- 报销条件:被保险人初次罹患恶性肿瘤-重度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治疗的。
- 报销标准:按照每日100元给付重度恶性肿瘤住院津贴保险金。首次住院如未满10天,保底给付1000元,后续住院按照实际住院天数给付。
- 报销限额:对被保险人给付重度恶性肿瘤住院津贴保险金以6000元为限。一次或累计赔付金额达到6000元时,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3. 特定高额自费药械保险金
- 报销条件: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经指定专科医生开具处方,在医疗机构或特定高额药械指定药店购买符合《苏惠保特定高额自费药品目录》和《苏州创新药械目录》支付范围的药械费用。
- 报销比例:
- 特定高额自费药械费用:普通参保人员支付比例为70%,既往重症人员支付比例为30%。
- 苏州创新药械费用:普通参保人员支付比例为90%,既往重症人员支付比例为50%。
- 报销限额:累计给付金额达到100万元时,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4. 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及CAR-T疗法药品保险金
- 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
- 报销条件: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恶性肿瘤-重度在上海市质子重离子医院接受质子、重离子治疗的,对其所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定位及制定放疗计划费用,以及实施质子、重离子放射治疗费用(不包括床位费、化疗费等其它费用)。
- 报销比例:普通参保人员支付比例为70%,既往重症人员支付比例为30%。
- 报销限额:累计给付金额达到100万元时,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 CAR-T疗法药品保险金:
- 报销条件: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经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指定专科医生开具处方,在CAR-T药品指定药店购买符合《CAR-T药品目录》的药品费用,药品数量限2种。
- 报销比例:普通参保人员支付比例为70%,既往重症人员支付比例为30%。
- 报销限额:累计给付金额达到100万元时,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5. 海外特定药品费用保险金
- 报销条件: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经二级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者保险人指定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诊断,确诊罹患本产品指定的海外特定药品目录的对应疾病,对于在保险人指定医疗机构治疗发生的必需合理且符合约定的海外特定药品费用。
- 报销比例:普通参保人员支付比例为70%,既往重症人员支付比例为30%。
- 报销限额:累计给付金额达到100万元时,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以上就是苏惠保158元的报销范围,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请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