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居民医保报销政策涵盖了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病、住院和大病保险等多个方面。以下是详细的报销政策和相关流程。
普通门诊待遇
报销标准
- 起付标准:普通门诊的起付标准为100元,签约家庭医生的起付标准为50元。
- 报销比例: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就诊的报销比例为50%,年度支付限额为500元(签约家庭医生的年度支付限额为600元)。
报销流程
参保人员在首诊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及其所属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就医,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的部分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
门诊慢性病待遇
报销标准
- 起付标准:门诊慢性病的起付标准为500元,签约家庭医生的起付标准为400元。
- 报销比例:报销比例为70%,按病种设置年度支付限额,单病种年度支付限额为2000元,每增加一个病种限额增加500元,最高限额3000元。
报销流程
参保人员需持相关病史资料和医保凭证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申报手续。审核通过后,参保人员可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门诊特殊病待遇
报销标准
- 起付标准:门诊特殊病的起付标准为500元,签约家庭医生的起付标准为400元。
- 报销比例:报销比例与住院报销比例相同,具体病种包括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严重精神障碍等。
报销流程
参保人员需持相关病史资料和医保凭证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申报手续。审核通过后,参保人员可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享受门诊特殊病待遇。
大病保险待遇
报销标准
- 起付标准: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为1.5万元。
- 报销比例:1.5万元至15万元部分报销60%,1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65%。对于困难人员,起付标准减半,报销比例提高5%。
报销流程
参保人员在大病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大病保险进行报销。具体报销流程可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或线下窗口办理。
异地就医报销
报销标准
- 起付标准:异地就医的起付标准根据医疗机构等级不同而有所差异。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二级医院为600元,三级医院为900元。
- 报销比例: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不同而有所差异。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二级医院为70%,三级医院为60%。
报销流程
参保人员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备案后,在异地就医的费用可以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或线下窗口进行报销。具体流程包括下载并登录“江苏医保云”APP,填写申报信息,上传所需材料,提交报销申请。
扬州市居民医保报销政策涵盖了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病、住院和大病保险等多个方面。具体的报销标准和流程因病种和医疗机构等级不同而有所差异。参保人员需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和申报手续,以确保顺利享受医保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