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农村社保主要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缴费标准如下: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 个人缴费:缴费标准目前设定为每年 100 元、200 元、300 元、400 元、500 元、600 元、700 元、800 元、900 元、1000 元、1100 元、1200 元 12 个档次,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 政府补贴:市、县人民政府应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 30 - 50 元,有条件的地区可提高补助标准,补助标准限低不限高;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和缴费年限较长的,可适当增加补贴给予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对城镇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市、县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普通城乡居民:2025 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 520 元 / 人,另外需同步缴纳长期护理保险 20 元 / 人,合计 540 元 / 人。
- 在校学生、未入学(托)的未成年居民和新生儿:2025 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 290 元 / 人,长期护理保险 10 元 / 人,合计 300 元 /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