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最新的住宿费报销标准,以下是具体的限额和报销管理规定:
1. 住宿费限额标准
江苏省的住宿费报销标准根据出差人员的职级和出差地点的不同有所区别:
(1)南京市、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镇江市
- 省级及相当职级人员:900元/人·天
- 正副厅长及相当职级人员:490元/人·天
- 其他人员:380元/人·天
(2)江苏省其他地区
- 省级及相当职级人员:900元/人·天
- 正副厅长及相当职级人员:490元/人·天
- 其他人员:360元/人·天
2. 报销管理规定
以下是报销住宿费时需要遵守的具体要求:
- 费用承担:出差人员的住宿费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 报销时限:出差人员应在差旅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
- 报销凭证:报销时需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船票、住宿发票等相关凭证,并对凭证的真实性负责。
- 公务卡使用:住宿费和机票支出等应按照江苏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规定结算。
- 超支处理:未按规定开支的差旅费,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3. 信息来源
以上信息参考了以下来源:
如需进一步了解,请参阅上述链接或咨询相关单位财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