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医保能在河南使用,以下是相关情况说明: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 适用人员:
- 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地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 备案方式:
- 线上备案: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江苏医保云 APP、苏服办 APP 等线上渠道申请异地就医备案。通过线上备案渠道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原则上参保地经办机构应在一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备案。
- 线下备案: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和相关备案材料,前往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办理。代办时还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明材料。
- 医疗机构备案:异地转诊人员在具有转诊资质的医疗机构,通过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直接办理异地转诊备案手续。
- 结算规则:参保人员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发生的就医、购药费用,执行就医地规定的医保目录及范围,医疗保险待遇执行参保地的政策。
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
目前,全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工作已在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重庆、四川、甘肃部分地区正式试点运行。如果参保人参加江苏职工医保,且个人账户上有富余资金,其在河南参加基本医保的近亲属,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 的医保钱包功能,实现个人账户资金跨省共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