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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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费用
在参保人获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资格后,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可通过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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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可报销项目
包括门诊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急诊抢救费用(需提供住院诊断证明)等。
二、报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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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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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病历(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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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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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清单(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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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件(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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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或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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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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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提供《南宁市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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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抢救:提供住院诊断证明和出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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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参保:需额外提供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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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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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 在定点医疗机构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直接结算门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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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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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直接结算的费用可垫付后,携带材料至市社保局服务大厅或各城区社保中心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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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自提交材料起1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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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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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封顶线
门诊医疗统筹待遇按比例支付,个人自付比例不低于10%,具体比例由学校或医保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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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统筹区外就医需提前备案,备案后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到指定医疗机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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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学生特殊政策
高校在校学生需通过学校渠道办理参保登记,门诊统筹待遇适用于校内定点医疗机构。
五、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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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在校学生 :市社保局服务大厅或各高校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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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参保人员 :所属城区社保中心窗口
以上流程及材料以南宁市最新政策为准,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