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出血医保报销的金额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医保类型、参保地政策、就医医院级别、医疗费用构成等。以珠海为例,相关报销规定如下:
- 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
- 起付标准:一级医院 300 元,二级医院 500 元,三级医院 1000 元。学生和未成年人的起付标准按上述标准的 50% 确定。
- 报销比例:在市内定点医院住院,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在职人员支付 92%,退休人员支付 94%;二档参保人支付 90%。
- 大病保险报销:
-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医保年度内住院、门诊特定病种、单独支付药品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自付 1.2 万元以上、20 万元(含)以内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 80%;基本医疗保险连续参保缴费时间 3 年以上的,累计自付 20 万元以上、110 万元(含)以内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 85%。
-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医保年度内住院、门诊特定病种、单独支付药品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自付 1.2 万元以上、20 万元(含)以内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 80%;基本医疗保险连续参保缴费时间 3 年以上的,累计自付 20 万元以上、40 万元(含)以内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 85%。
- 困难群体参保人员:医保年度内住院、门诊特定病种、单独支付药品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自付 2000 元以上、20 万元(含)以内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 85%;累计自付 20 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 90%。
参保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连续参保缴费时间 1 年以内(含 1 年)的,大病保险资金的支付比例按相应规定降低 20 个百分点;非急诊抢救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大病保险资金的支付比例也按相应规定降低 20 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