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保险异地转移涉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多个险种,以下是详细的指南:
一、养老保险异地转移
1. 省内转移
根据《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省内不再转移业务信息的通知》(粤社保函〔2021〕66 号)文件,自2021年4月1日起,参保人在省内流动就业参保的,不再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手续,由最后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做好数据归集工作
2. 跨省转移
跨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及基金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办理:
线上办理
- 1.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登录官网(网址),注册并登录。选择“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和“转移信息”,提交申请。可通过“审核结果查询”查看受理审核结果。
- 2.“掌上12333”APP:下载并注册登录。点击“服务”—“社保关系转移”—“社保转移申请”。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和“转移信息”,提交申请。可通过“社保转移申请审核结果查询”查看受理审核结果,或通过“社保转移进度查询”查看转移进度。
- 3.微信或支付宝APP:在微信或支付宝中搜索小程序“电子社保卡”。点击“人社办事”—“社保保障”—“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
线下办理
参保人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到新就业地(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无需返回原参保地(转出地)办理转出手续
二、医疗保险异地转移
1.省内转移: 根据不同省份的政策,部分省份(如广东、江苏、浙江、湖北)无需办理省内转移手续,退休时自动结算
2.跨省转移: 新公司需向当地医保局提交《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转移周期较长(通常1-3个月),建议保留原参保地医保卡备用。 转移成功后,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将自动划入新卡
三、注意事项
1.年龄限制: 男性未满50周岁,女性未满40周岁(具体年龄限制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变化)
2.重复参保: 避免在两地同时缴纳职工保险,否则属于违规行为,需退费处理
3.缴费年限: 转移后,原参保地与新参保地的缴费年限将合并计算
4.待遇领取地: 若在沪缴费满10年且累计满15年,可在上海领取养老金;否则需按户籍地或缴费满10年的地区确定待遇领取地
5.特殊情况处理: 重复缴费部分需清退个人账户储存额,保留一个参保关系
四、查询转移进度
1.电话查询: 可通过“12333”热线服务电话查询
2.现场查询: 可到参保地的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进行查询
3.自助终端查询: 可自行操作使用安装在社保中心的自助终端进行查询
4.网上查询: 可登录“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查询
五、总结
职工保险异地转移涉及多个步骤和注意事项,建议在办理前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和流程,确保顺利转移。同时,优先选择线上办理方式,可以节省时间和精力。如果有疑问,可以拨打12333热线或咨询当地社保机构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