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产生育险的报销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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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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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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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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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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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流产产假以4个月划界,其中不满4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15-30天的产假;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
以上就是流产生育险报销标准的相关信息。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报销标准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的政策有所差异,因此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机构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