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的居民医保政策涵盖了多个方面,以下是一些关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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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 老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560元/人/年,财政补助标准为1300元/人/年,共计1860元。
- 其他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660元/人/年,财政补助标准为1220元/人/年,共计1880元。
- 学生儿童:个人缴费标准为320元/人/年,财政补助标准为1190元/人/年,共计1510元。
- 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270元/人/年,财政补助标准为740元/人/年,共计10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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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登记
- 线上办理:可通过“我的南京”APP的“医保服务—业务办理—居民参保登记”模块或“江苏税务”APP的“社保缴纳—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缴纳”模块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 线下办理: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至街道(镇)和社区(村)医保基层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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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
- 门诊统筹: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与门诊统筹合用,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诊的,基金支付50%;在三级医疗机构就诊的,基金支付30%。一个年度内,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36万元。
- 门诊高费用补偿:享受完门诊统筹待遇后,继续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个人自付2000元以上部分,在社区医疗机构就诊的,基金支付50%;在非社区医疗机构就诊的,基金支付30%,年度基金支付限额2800元。
- 门诊特殊病:包括恶性肿瘤、慢性肾衰竭门诊透析治疗等多种病种。参保居民可在有认定资质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病种认定申请,经审核确认后享受相应医疗待遇。
- 住院待遇:参保居民因疾病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享受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待遇。
南京市居民医保政策提供了较为全面的医疗保障,旨在减轻参保居民的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