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自2023年6月1日起,实行了统一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规定。根据这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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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需要累计缴费满二十五年(包含按照国家规定认可的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方可在退休后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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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则需要累计缴费满二十年(同样包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才能在达到退休年龄后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如果未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参保人员有以下两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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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按月缴费至规定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继续缴费期间享受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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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以按照规定一次性缴纳至规定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累计缴费年限”指的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的时间,而视同缴费年限则是指职工在实施医疗保险制度前,按照国家或地方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等可视为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