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作为省级行政区划单位,正确的表述应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而非“新疆省”。根据最新的行政区划调整,新疆目前共有4个地级市,具体如下:
一、地级市(4个)
- 乌鲁木齐市
- 新疆首府,全疆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车牌代码新A。
- 克拉玛依市
- 石油工业重镇,地处准噶尔盆地西北缘,车牌代码新J。
- 吐鲁番市
- 以葡萄和坎儿井闻名,车牌代码新K。
- 哈密市
- 新疆东大门,连接内地与新疆的交通枢纽,车牌代码新L。
二、其他行政区划单位
除地级市外,新疆还包含以下行政区划单位(非地级市):
- 地区/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
- 兵团管理的县级市:如阿拉尔市、铁门关市、图木舒克市等,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管辖。
三、补充说明
- 城市分布特点:新疆人口和城市多分布于盆地边缘绿洲地带,水源(如冰雪融水)是核心影响因素。
- 近期调整:2023年新增县级白杨市,2024年新疆行政区划数据更新至14个地(州、市)。
如需完整行政区划列表或县级市信息,可参考民政部或新疆政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