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合并情况需分不同层级和阶段说明:
一、国家层面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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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并
2001年,国务院将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并,组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同时成立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后续机构改革
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国家质检总局不再保留,其职能并入新组建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此次改革整合了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药监总局三大机构。
二、地方层面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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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整合至市场监督管理局
在省级以下,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职能被整合到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等多个部门合并而成,负责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综合职能。 -
地方试点改革
部分地区如天津早在2014年即推行“三局合一”模式,将质监局、工商局、食药监局合并为“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合并后的职能调整
- 原质量技术监督局承担的标准化、计量、质量监督等职能由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国家质检总局(改革前)统一行使;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产品质量抽查等具体职责仍保留在整合后的机构中。
以上合并体现了从垂直管理到地方分级管理、从单一监管到综合执法的职能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