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检验费用申请是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步骤。了解申请流程、所需材料及相关注意事项,可以帮助企业和个人顺利完成检验费用申请。
申请流程
基本流程
- 提交申请:使用单位或个人需向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提交检验申请,并提供设备的详细资料,如设备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等。
- 缴纳费用:根据检验机构的规定,缴纳相应的检验费用。检验费用的标准可能因地区和设备类型而异。
- 现场检测:检验机构安排专业人员对设备进行现场检测,包括设备的结构、性能、安全保护装置等方面的检查。
- 审核发证:检验机构根据检测结果,对符合要求的设备颁发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
特定政策下的流程
减半收取个体工商户费用: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电梯、锅炉、锅炉水(介)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用的减半政策。申请流程包括在哈尔滨市特检院服务大厅报检窗口办理,查询企业是否为个体工商户,持备案材料到交费窗口缴纳减半费用。
阶段性降费:在特定时间段内(如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阶段性降低至现行标准的50%。申请流程包括登录特种设备公共服务平台,填写申报单,查看缴款通知单,完成缴款。
所需材料
一般材料
- 设备资料:设备使用登记证复印件、维护保养合同复印件、企业确认表等。
- 企业资料: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等。
特定设备所需材料
电梯:提供电梯的制造许可证、安装许可证、自检报告、机房和井道布置图等。
压力容器:提供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证、制造许可证、型式试验证书等。
起重机械:提供起重机械的使用登记证、制造许可证、安装或改造方案等。
注意事项
费用减免
个体工商户和重点企业(如社会福利性机构和特困企业)可以享受费用减免政策。具体减免幅度和条件需根据当地政策确定。
时间节点
申请单位应在设备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确保设备按时检验,避免因超期未检验而被查封或处罚。
变更和补办
若设备已通过检验但合格证丢失,使用单位或个人需向原检验机构申请补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申请表格,经审核无误后,检验机构将重新颁发合格证。
特种设备检验费用申请是确保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步骤。了解并遵循申请流程、准备所需材料、注意费用减免和时间节点,可以帮助企业和个人顺利完成检验费用申请,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
特种设备检验费用申请流程
特种设备检验费用申请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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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平台:
- 使用法人用户登录特种设备公共服务平台(例如:安徽省政务平台特种设备公共服务平台)。
- 如果没有账号,需要先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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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检验申请:
- 进入“检验业务”模块,选择相应的检验类型(如电梯定期检验)。
- 填写设备信息、使用地点、申报人、维保单位等必要信息。
- 上传所需的申请材料(如设备使用登记证、维保合同等)并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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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缴费:
- 等待审核结果,通常在提交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可查看。
- 审核通过后,系统会生成缴款通知单。
- 使用微信扫码或现场缴费方式缴纳检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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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电子票据:
- 缴费成功后,登录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输入缴款识别码下载电子票据。
- 电子票据可作为财务报销和会计核算的合法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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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实施与报告领取:
- 检验机构根据申请安排检验时间,并进行现场检验。
- 检验完成后,检验机构会出具检验报告,通常可通过平台下载或现场领取。
特种设备检验费用标准是什么
特种设备检验费用标准因设备类型、检验项目、地区政策等因素而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特种设备检验费用标准:
锅炉检验费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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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
- 锅炉本体价的百分比收费:
- D≤1(t/h):按锅炉本体价的0.5%
- 1 < D ≤ 4(t/h):按锅炉本体价的0.44%
- 4 < D ≤ 20(t/h):按锅炉本体价的0.38%
- D ≥ 20(t/h):按锅炉本体价的0.32%
- 锅炉本体价的百分比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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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维修改造监督检验:
- 按工程合同价的1.26%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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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检验:
- 电站锅炉:根据额定蒸发量和运行小时数,费用有所不同,具体标准见相关文件
压力容器检验费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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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监督检验:
- I类压力容器:按出厂价的0.47%
- II类、气瓶:按出厂价的0.5%
- III类压力容器:按出厂价的0.54%
- 高压容器:按出厂价的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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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维修改造监督检验:
- 按工程合同价的1%收取
其他特种设备检验费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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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公里以外的单台特种设备远程定期检验:
- 检验费按相应标准增加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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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检验费:
- 按产品购进价格的1%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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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特种设备缺陷确认与安全评定:
- 按不突破该台特种设备购进价格的6%收取(缺陷确认费占40%,技术风险费占20%,缺陷安全评估费占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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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检费:
- 检验不合格,整改后需要现场复检的,复检费按定期检验的50%收取
特种设备检验费用减免政策有哪些
以下是特种设备检验费用减免政策:
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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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幼儿园、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
- 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测收费标准不超过规定标准的30%。
- 压力管道及压力管道元件的检验检测、型式试验收费标准减按50%执行,特殊情况可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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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和大型游乐设施:
- 涉及民营企业的锅炉(不含电站锅炉)、压力容器(不含医用氧舱)的检验检测,大型游乐设施的监督检验,收费标准执行下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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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和特定机构:
- 保障性住房,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舍安全工程,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的建设过程中免收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费。
上海市
- 阶段性降费政策:
- 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阶段性降低至现行标准的50%。
- 适用范围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
- 适用对象为缴纳本市特种设备的法定检验行政事业性收费缴款单位(含个人),个体工商户也包括在内。
- 采取免申即享的方式,相关企业或个人无需提交申请材料,直接按降低后的标准缴纳费用。
浙江省
- 餐饮住宿业:
- 2020年2月至2023年7月期间,浙江省实行“减半收取餐饮住宿企业检验检测费”的减负政策。
- 年均减免约260万元,累计为全省特种设备使用、制造、安装企业减负10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