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衡阳市医保门诊报销政策:
类型 报销条件 报销比例 职工门诊共济 正常参保人员,在开通门诊共济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诊时,医保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 2023年6月1日前:一级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设起付标准,按70%报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200元,按60%报销;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300元,按60%报销。2023年6月1日起:一级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设起付标准,按70%比例支付;二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标准50元,多次就诊的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200元,按60%比例支付;三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标准100元,多次就诊的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300元,按60%比例支付。一个自然年度内,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300元。 居民医保门诊统筹 正常参保人员 不设起付线
请注意,具体的报销政策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关注当地医保部门发布的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