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最新医保政策,丈夫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在特定条件下可以用于支付妻子的相关医疗费用,但需注意以下要点:
一、政策依据与使用范围
- 个人账户资金可共用
自2023年7月1日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允许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自付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个人负担的费用。
- 家庭共济机制
若夫妻双方均参保且办理了家庭共济授权,妻子可使用丈夫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支付医疗费用。但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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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筹账户资金不可共享,仅限个人账户资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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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共济对象本人也有个人账户,需优先使用其账户资金,不足部分再使用主绑人账户资金。
二、操作流程与注意事项
- 办理家庭共济授权
需携带双方身份证、医保卡及结婚证,到当地医保部门办理共济授权手续。部分城市支持线上办理,具体流程可咨询当地医保机构。
- 使用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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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支付门诊、住院、药品等个人自付费用,不可用于支付医保目录外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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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使用医保卡,部分城市支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 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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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妻子未参保,需先办理参保手续,再申请共济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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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妻子已参保但未办理共济,需先完成授权流程。
三、法律依据与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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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第五条规定个人账户可支付参保人员及其近亲属的个人自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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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监督 :参保人员可通过医保部门查询缴费记录和待遇享受情况,医保机构需依法保障个人账户资金安全。
总结
丈夫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在夫妻双方均参保并办理共济授权的情况下,可以用于支付妻子的医疗费用,但需遵守政策规定和使用范围。若需支付配偶的统筹账户资金,需通过其他方式(如直接垫付后报销)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