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的缴费时间根据不同地区和单位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用人单位会在每月的10号前到社保中心进行缴费。以下是详细的缴费时间规定:
- 每月1-10日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期,已经受理过的增减业务进行审核结算,并核定当月的征收数据。
- 每月11日至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对单位受理申报时间。
- 每月10号,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出当月数据后,由参保单位到地税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些地区的社保局会在每个月的19号锁定对应公司社保台账,19号前交纳当月的社保费,19号之后只能办理下个月的社保。因此,企业须于每月19日前(含19日)通过互联网申报当月社会保险数据,并及时核对社保征收部门对申报数据的处理情况,发现有误立即与社保征收部门联系并校正。每月20日以后申报的数据,视为下月申报数据处理,社保征收部门在当月征收台帐生成后至下月19日对网上申报数据进行确认。
职工医保的缴费时间主要集中在每月的10号前,但具体时间还需根据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的规定和单位的具体安排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