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医保的报销标准如下:
- 门诊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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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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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档:医保基金支付60%,最高支付限额为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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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档:医保基金支付50%,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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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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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档:医保基金支付30%,最高支付限额为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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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档:医保基金支付20%,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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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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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档:医保基金支付45%,最高支付限额为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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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档:医保基金支付35%,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
- 门诊特殊病种治疗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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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及学生 :医保基金支付80%,A档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B档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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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居民 :医保基金支付70%,A档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B档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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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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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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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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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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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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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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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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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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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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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累计计算,封顶线以上部分医保基金不再支付。
- 转外地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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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按总费用20%计算,不足2000元按2000元计,最高不超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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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60%,未办转诊手续则为50%。
- 生育保险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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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2750元内全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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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产 :3500元内全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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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 :4500元内全额支付。
- 低保户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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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报销金额 :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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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报销金额 :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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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级别医院报销比例不同 。
- 其他特殊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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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住院药费限额200元,手术费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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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偿 :镇风险基金补偿超过5000元的部分,分段补偿,具体比例根据医疗费用额度而定。
这些报销标准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医保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