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医惠保1号的报销范围涵盖了多个方面,旨在为参保人员提供广泛的医疗费用保障。它包括以下四个主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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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保范围内保障责任:这部分主要是针对住院、门特(门诊特殊疾病)以及使用国家谈判“双通道”药品治疗时所产生的基本医保范围内的个人自付费用。对于非既往病史参保人员,在扣除1.46万元免赔额后,对不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50%的比例进行报销,而超过10万元的部分则按照77%的比例报销,年度赔付限额为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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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保范围外保障责任:这一部分重点在于覆盖参保人在医疗机构住院或接受门特治疗过程中发生的合理且必须的基本医保范围外药品及高值医用耗材费用,还有医保目录内药品在药品说明书适应症范围内但在医保限定支付范围外使用的费用。扣除2万元免赔额后,对不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55%的比例赔付,超过10万元的部分则按67%的比例赔付,年度赔付限额同样为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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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特大疾病再保障责任:这项责任是为了缓解重特大疾病患者高额医疗费用的压力。对于经过前两项责任报销后剩余的个人负担治疗费用,在扣除5万元免赔额后,可以按照45%的比例进行报销,年度赔付限额也是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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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见病用药补充保障责任:针对纳入江苏省罕见病用药保障机制保障范围的参保人,如果他们使用保险合同中规定的罕见病用药,并且这些费用已经过罕见病用药保障资金、医疗救助、慈善援助等途径报销后,个人还需自付的部分,在扣除5万元免赔额后,可以按照45%的比例报销,年度赔付限额为20万元。
升级版的江苏医惠保1号还额外提供了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保障责任和CAR-T药品费用保障责任,这两项前沿医疗技术保障进一步增强了保险产品的吸引力和实用性。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有既往病史的参保者,其报销比例相较于非既往病史参保者会有所降低,通常是在原基础上减少15个百分点。同时,为了更好地服务参保人,江苏医惠保1号与基本医疗保险实现了无缝对接,使得参保人在享受基础医保的同时,还能获得额外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支持,从而减轻了患者的经济压力,提高了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
江苏医惠保1号通过涵盖广泛的医疗费用项目,不仅有效补充了基本医疗保险的不足之处,也为患有重大疾病或者需要昂贵治疗手段的患者提供了重要的财务支持,体现了其作为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价值所在。无论是面对日常的医疗开销还是突发的重大疾病风险,该保险产品都致力于为参保人员提供全方位的保障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