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康复治疗不建议不去,原因如下:
- 从政策规定角度:
- 部分地区规定,经康复评估应当进行康复治疗的工伤职工,若拒不接受工伤康复治疗,暂不予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例如苏州市规定,工伤职工经定点医疗机构临床抢救治疗,伤情稳定且经康复评估确认需进行医疗康复的,应当及时转入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康复治疗。
- 一般来说,工伤职工在经确认需要康复治疗时,应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进行康复,符合规定的康复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有配合治疗的义务,拒绝接受合理的康复治疗,可能影响后续的工伤待遇。
- 从自身利益角度:
- 生理功能恢复:工伤康复包括医疗康复、职业康复和社会康复等。通过康复治疗,可以最大限度地恢复和提高工伤职工的生活自理能力、职业劳动能力和社会生活能力,促进其身体机能恢复,减轻伤病痛苦,提高生活质量。比如一些骨折后的职工,通过康复训练可以更好地恢复关节活动度和肌肉力量,避免留下残疾或功能障碍。
- 职业发展:经过康复治疗,工伤职工能够更好地重返工作岗位,继续自己的职业生涯,减少因工伤对职业发展造成的影响。如果不进行康复治疗,可能因身体功能无法恢复而难以胜任原工作,甚至面临失业风险。
工伤康复治疗对于工伤职工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不仅有助于身体恢复和享受相关待遇,还对未来的职业发展和生活质量有着积极的影响。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去,建议及时与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或相关部门沟通说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