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职工医保报销标准根据参保类型、医疗费用等级及年龄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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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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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30元/次,三级5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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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外:省内1500元,省外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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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一级及以下)门诊统筹不设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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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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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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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70%(70岁以上退休人员比例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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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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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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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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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1300元(无论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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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住院:650元(按比例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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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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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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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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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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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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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比例再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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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外:支付比例较市域内降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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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 一个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7万元(不含生育津贴)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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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急诊报销 :1800元以上的门诊、急诊费用可报销50%(在职职工)或70%(70岁以下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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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用年度最高支付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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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特殊政策 :门诊、住院报销比例均高于在职职工
以上政策综合了南阳市最新医保文件及官方通知,具体执行以医保部门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