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医保在北京的部分医院可以使用,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为推动《京津冀医疗保障协同发展合作协议》落实落地,进一步深化京津冀医疗保障协同发展,有序扩大京津冀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互认范围,2020年4月底,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京津冀医疗保障协同发展有关事宜的通知》,在2019年已将天津市泰达国际心血管病医院等天津市3家医院、北京同仁医院等北京市15家医院纳入我省医保定点的基础上,从2020年5月10日起,继续将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天津市人民医院、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等12家天津市定点医疗机构纳入我省医保定点范围,实现与我省住院医保报销同标准、同待遇,减轻群众医疗负担。至此,北京市、天津市共30家优质医疗资源纳入我省医保定点范围。今后,我省患者在北大医院、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等30家定点医院就医,执行参保地同级同类定点医疗机构待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