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去世,通常情况下没有法定丧假。
根据 1980 年颁布的《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单位酌情给予 1-3 天的婚丧假。另外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该通知中并未明确将祖父母纳入享有丧假的直系亲属范围。
虽然在一些地方规定中,职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需要职工料理丧事的,经单位行政领导批准,可给予 1-3 天的丧假,但这也不包括祖父母。
不过,由于我国历史形成的风俗,祖辈的丧礼,孙辈一般也在必须列席的范围内,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不少单位也将祖辈去世列入职工可享受的丧假范围,具体由各企业自主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