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的医保电话是0467-12393,这是鸡西市医疗保障局的总机电话。以下是关于鸡西市医保局的详细信息。
鸡西市医保局电话
总机电话
鸡西市医疗保障局的总机电话是0467-12393,这是市民咨询医保政策和办理业务的主要联系方式。该电话提供24小时服务,方便市民在任何时间进行咨询或办理相关医保业务。
各区医保局电话
- 鸡东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0467-5585626、5506011。
- 虎林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0467-8258861、8258862。
- 密山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0467-5296070。
- 鸡冠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0467-2663993。
- 恒山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13104676698。
- 城子河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0467-2423480。
- 梨树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0467-8232577。
- 滴道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0467-2471186。
- 麻山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0467-2493917。
鸡西市医保局地址
市级医保局地址
鸡西市医疗保障局的地址是鸡西市鸡冠区永昌路152号。该地址是市级医保局的办公地点,市民可以前往该地址办理医保业务或咨询医保政策。
各区医保局地址
- 鸡东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南华大街292号。
- 虎林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黑龙江省鸡西市虎林市虎林镇(二小学对面)。
- 密山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晨光街104号。
- 鸡冠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兴国中路21号。
- 恒山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北一路127号。
- 城子河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政府路。
- 梨树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黑龙江省鸡西市梨树区七道街。
- 滴道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黑龙江省鸡西市滴道区方虎路1585号。
- 麻山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黑龙江省鸡西市麻山区政府B座。
鸡西市医保局工作时间
工作日工作时间
鸡西市医保局的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市民可以在工作时间内前往医保局办理业务或咨询问题。
节假日工作时间
医保局在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公,市民需要在工作时间内办理相关医保业务。节假日不办公可能会给市民带来不便,建议市民提前规划好时间,避免在节后立即前往办理业务。
鸡西市医保局的总机电话是0467-12393,提供24小时服务。市民可以通过拨打此电话咨询医保政策和办理相关医保业务。鸡西市医保局位于鸡西市鸡冠区永昌路152号,各区医保局也有具体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医保局的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鸡西市医保局官方网站信息
鸡西市医疗保障局的官方网站信息如下:
官方网站
- 网站地址:http://www.jixi.gov.cn/zfxxgk_16532/fdzdgknr/jgjj/ybj/jgzn/
办公地址
- 地址:鸡西市鸡冠区永昌路152号
- 邮编:158100
- 办公室电话:0467-2620162
业务咨询电话
- 统一查询电话:0467-12333
服务时间
-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业务范围
- 城乡居民医保查询:可通过黑龙江医保服务平台、龙江医保(微信版)、医保电子凭证等多种方式进行查询。
- 门诊慢性病办理:提供门诊慢性病办理及用药指南。
- 异地就医结算:发布异地就医结算政策新变化。
- 家庭共济办理:提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办理指南。
鸡西市医保局的地址和办公时间
鸡西市医保局的地址和办公时间如下:
地址
- 鸡西市政务服务中心:鸡西市鸡冠区康新路92号,1楼东侧(自2022年6月6日起,医保业务经办窗口正式入驻)。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鸡西市医保局的主要职责和业务范围
鸡西市医疗保障局的主要职责和业务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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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和政策:
-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
- 拟订鸡西市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起草市政府医疗保障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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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与监督:
- 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
- 监督管理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确保基金的安全、稳定和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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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与待遇政策:
- 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
- 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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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管理与价格监督:
- 组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 监督和管理医疗服务价格,包括医药价格、医疗服务价格等,制定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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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与定点管理:
- 组织实施国家和省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 制定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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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管理与公共服务:
- 负责医疗保障的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 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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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职责:
-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推动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
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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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管理:
- 负责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工作。
- 组织实施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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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监管:
- 开展异地就医结算基金监督检查,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 组织定点医疗机构自查和专项检查,确保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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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保障:
- 推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优化参保缴费政策。
- 提高居民“两病”报销比例,扩大慢性病病种,创新医保惠企利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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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建设:
- 完善信息平台经办功能,提高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可办率。
- 推动医保公共服务事项线上办理,加快推进医保移动支付、电子处方流转落地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