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居民用电阶梯电价分档标准如下:
一、分档电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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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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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用电量≤170度(部分早期政策文件为180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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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保持现行水平,每度0.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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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约80%居民用电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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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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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用电量>170度且≤250度(部分早期政策为280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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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提高0.05元,即0.57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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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约95%居民用电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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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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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用电量>250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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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提高0.3元,即0.82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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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约5%居民用电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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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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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电量 :城乡低保户和五保户每月可享受10-15度免费电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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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不同年份政策存在差异,建议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三、计费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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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累计用电量划档,不足一档按一档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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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某月用电量未达到第二档上限但超过第一档,则按第二档电价计算
以上信息综合了河北省电网销售电价表的小字说明及政府公开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