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城乡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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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报销比例为60%,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4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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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两病”保障范围的参保居民:在乡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发生的“两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为60%,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10元。
- 门诊慢性病 :
- 参保居民通过慢性病认定后,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
- 重特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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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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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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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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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和门诊特定药品限额标准内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80%。
- 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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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机构):起付线为150元,报销比例为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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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含二级)医院:起付线为400元,报销比例400元至1500元为65%,1500元以上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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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含二级)医院:起付线为500元,报销比例500元至3000元为57%,3000元以上为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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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三级医院:起付线为1200元,报销比例1200元至4000元为55%,4000元以上为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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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孕产妇住院分娩:住院医疗费实行定额支付,自然分娩1000元,剖宫产2000元。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旨在减轻参保居民的就医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议参保居民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更好地享受医疗保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