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报销生育津贴所需材料需根据参保类型(单位参保或个体参保)及生育情形(顺产/剖腹产、计划生育手术等)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单位参保女职工报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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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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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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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生证/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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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住院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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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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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可能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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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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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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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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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单位填报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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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体参保女职工报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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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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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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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生证/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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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住院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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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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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可能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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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单位填报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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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收费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等原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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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男职工报销材料(仅限生育医疗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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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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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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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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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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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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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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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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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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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收费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等原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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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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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时效性 :生育津贴、营养补助等应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领;异地就医需在生育后1年内提交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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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石家庄市要求提供《石家庄市市区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等本地化材料,其他地区可能略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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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要求 :部分材料需单位统一盖章,建议提前与单位沟通材料准备。
建议申领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经办机构,确保材料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