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2023年菏泽市职工医保的主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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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个人缴费比例为2%(不包括已享受医保退休待遇人员);企业单位缴费比例为8.5%,机关事业单位为7.8%,其他人员为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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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待遇:一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200元,在职职工报销比例8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8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300元,在职职工报销比例7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7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400元,在职职工报销比例6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65%。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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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待遇:起付标准为700元,报销比例为87%。其中,尿毒症透析治疗、组织或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血友病等疾病,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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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待遇:一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3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5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700元。一个年度内多次住院的,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降低100元,第三次及以上住院不设起付标准。10万元以下,在职职工报销比例87%,退休人员报销比例91%;10万元以上,在职职工报销比例9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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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救助待遇: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3万元),超出部分纳入大额医疗救助。大额医疗救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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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待遇:治疗戈谢病、庞贝氏病、法布雷病等三种罕见病必需的特效药费用,起付标准为2万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90万元。40万元以下报销比例80%,40万元以上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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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就医时,持有职工医保卡和有效身份证件到医疗机构就诊;医疗机构将医疗费用结算清单报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费用,并将符合报销条件的费用报销到职工个人账户或者直接向医疗机构支付。
以上就是2023年菏泽市职工医保的主要政策。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政策可能会随着时间和具体情况的变化而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