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秦皇岛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综合相关法规及政策文件,主要包含以下要点:
一、管理范围与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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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范围
适用于秦皇岛市行政区域内城镇规划区的二次供水设施建设、运营、维护及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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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原则
遵循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维护的原则,确保供水调度和管网安全运行,优先保障生活用水。
二、监管体系与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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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城镇供水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市资源规划局、住建局、卫健委、公安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协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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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责任
供水单位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履行行政处罚整改义务,确保设施安全运行。
三、规划与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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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编制
城镇供水水源开发需与城市总体规划、水资源规划协调,优先保障生活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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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水与环保
鼓励推广高效、环保的二次供水技术,提高现代化水平,实现水资源的综合利用。
四、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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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
市、县两级政府需制定供水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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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保护
依法保护饮用水水源,禁止污染行为,确保供水安全。
五、公众权益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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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权利
公民享有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饮用水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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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规范
需履行保护水源、节约用水的义务,配合供水管理。
以上内容综合了《秦皇岛市城镇二次供水管理办法》《河北省城镇供水用水管理办法》及《城市供水条例》等法规,旨在构建科学、规范的供水管理体系。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城镇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的通 知-秦皇岛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管理系统秦皇岛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