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滨州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职工医保政策,门诊报销限额标准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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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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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4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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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5500元/年
其中1000元从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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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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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80%、70%(较2023年分别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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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7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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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慢特病报销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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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数量与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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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50种病种,起付标准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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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36种病种,起付标准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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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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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在职职工85%、退休职工90%(超病种限额后按5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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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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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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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差异 :职工医保起付线为1800元(2024年调整后),居民医保无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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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限额 :职工医保(含大额医疗补助)2万元,居民医保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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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70岁以上退休职工门诊起付线1300元,报销比例80%。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4年滨州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具体执行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