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质检报告的检测频率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
-
企业自检:企业通常需要进行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出厂检验一般是每7天一次,而型式检验则是每半年进行一次。
-
外部检测:当企业生产的产品在市场上销售流通时,流通渠道会要求企业提供产品的检测报告,检测周期按渠道的要求执行,一般为一年一次或一年二次。
-
法规要求:根据新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检验报告存定期有效期一般为二年,或者超过产品保质期6个月。
-
特殊情况:在新产品试制鉴定时、原料或生产工艺有较大改变时、产品长期未生产重新生产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以及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企业都需要进行型式检验。
食品质检报告的检测频率不是一个固定的数值,而是根据不同情况和要求有所变化。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相关法规要求,制定合理的检测计划。